关于开展2026下半年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6-10-16

关于开展2026下半年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5〕56号)文件中关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放的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部分企业即将进入复核期(名单附后)。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二十三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核期的企业应在接到本通知两个月内提交复核申请。本次复核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或上传申请材料,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企业可联系中物联评估办(010-83775627/5630/5631、zwlpgb@vip.163.com)进行查询或重置,请不要随意重复注册。同时,将一份在指定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表(申请表模板可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企业评估页面进行下载或向相关评估办索取),报送地方评估办。

星级冷链网上申报系统:http://ll.chinawuliu.com.cn

二、复核评定工作。根据企业复核材料决定是否安排现场复核评估,中物联评估办负责下达复核计划及评审任务通知书,评估组成员由2-3名审核员组成,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定。

三、已达到升级条件,并提交升级申请的企业,直接履行升级审核程序,遵循异地评审原则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时间及成员安排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定。

四、所有通过复核的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布通告,统一颁发证书等相关资料。

五、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的,应提出书面延期复核申请,报地方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

所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申请延期复核不得超过2次。已延期2次以上(含2次)的企业,如本次复核未能通过,将被取消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的资格。

六、进入复核期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质。经中物联评定委员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七、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复核工作按初次审核费用60%的比例收取复核和公告费用,共计6000元。请参与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关于下达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等级评审任务的通知》要求缴纳复核费用并及时将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开票资料及接收电子发票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中物联评估办邮箱。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盛丽丽  谢斌

电  话:13808938867  0531-86998760

邮  箱:sdswlxh@126.com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66号银座3期C座1506

附  件:山东省评估办(物流)2026下半年进入复核期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名单

 

 

 

2026年10月13日

本文网址: https://www.sdwl.org.cn/qypg/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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