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2-24

2022年1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2〕7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服务业企业,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第一部分,申报范围和条件。对申报单位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企业能够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对服务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二)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在15%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企业设有专门的创新机构,管理体系健全,发展方向明晰,有专职的创新带头人和团队。金融、物流、商贸类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人;其他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人。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四)创新成果先进性十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企业,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五)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

《通知》第二部分,申报材料。提出了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一)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二)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三)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承诺书。

《通知》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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